有沒想像過,解決新媒體資金問題的方法,還有區塊鏈、甚至 ICO?

Factwire(傳真社)最近又鬧錢荒,這個以眾籌方式集資成立、主打調查報導的通訊社,過去一直以公眾捐款為主要資金來源,最近有報導指其營運資金只剩 20 多萬,僅夠撐到年底,因此計劃再次發起新一輪眾籌,以 380 萬元為目標以應付明年的開支。

其實這不是第一天說的話題,先不說傳統媒體也面臨廣告收入被 Google 和 Facebook 搶走的問題,新興網媒也面對缺乏營利模式的問題。如果是特定興趣型內容的還好,做調查、時事、政治報導的媒體就很難吸引消費品牌的廣告,因此就需要依靠收費牆、捐款等收入來源。

廣告、出售內容、 訂閱、會員制度、銷售商品,不同新媒體也試過不同的營利方式。廣告有一般的橫幅或原生廣告,但更多的自然是贊助文章,而 Factwire 最初的如意算盤也是把內容賣給其他新聞機構,只是最終沒有媒體賣帳。

 

真的沒有廣告、訂閱或籌款以外的營利方式嗎?

說到會員制度,《端傳媒》就有一種特別的「事業夥伴」計劃,透過一筆較大的捐款而獲得一些會員特權,只要支付 5 萬港元就能獲得 Premium 的終身會籍,長期享有所有尊享會員服務。

但這並非最特別,而是這終身會員會被視為「事業夥伴」,《端傳媒》的高層人員會定期跟他們匯報公司的最新狀況及發展策略,雖然不能投票決策《端傳媒》的發展方針,但該計劃亦承諾會認真傾聽事業夥伴們對端傳媒發展策略的意見。

半年前筆者聽到這計劃也不明所以,但想真一點其實有點像最近討論得熱烈的「同股不同權」,同樣是出資,但「事業夥伴」沒被視為股東或投資者,雖然有一定發言權但又不是實質的投票權。現在筆者看來,也許正是受到近年另一熾熱話題「ICO」的概念的影響也說不定。

 

南韓日本案例、用加密代幣來集資營運

提到 ICO,要不完全搞不清是什麼,要不就完全視之為騙局,尤其中國和南韓相繼禁止 ICO 集資後,香港人對 ICO 一字幾乎是負面形象居多。其實 ICO 只是一種集資方式,如果有騙人也只是發起項目的人,而不是 ICO 這種集資方式有問題,你總不能因為有一班老千用 Kickstarter 集資後卻走數,就認定眾籌全都是騙人吧?

ICO 的形式其實很多,有性質很似「同股不同權」股票的模式,也有類似於《端傳媒》事業夥伴計劃的特殊會員模式,當然亦有真如一般人認知的 Token 代幣、用於購買服務的形式。

 

例如南韓就有娛樂公司推出了一款「ENT Cash」的代幣平台,以名人明星的價值為招徠,每個明星都能發行自己的專屬代幣,粉絲能不僅能用來購買偶像相關商品 、演唱會門票等,也能作為一種會員身份獲得與偶像互動的權利和機會,這聽起來是否很像 《端傳媒》的事業夥伴?

日本也有類似的「VALU」代幣平台,讓明星名人以至網紅、KOL 也能把自己的身價變成代幣出售,粉絲認購代幣不僅是看好偶像身價升值, 擁有也能獲得與偶像接觸的機會,又或是用於購買限定閱讀的文章,視乎發行的名人的決定。

 

代幣打賞制度鼓勵讀者支持創作人

如果換成是網媒是否就不成呢?例如持有的代幣可用來購買特定內容的文章(如股票投資建議),又或是用來購買一段時間的無廣告閱讀體驗,又或是以持有代幣數量來換取相應比例的會員權利等,當然更可用來打賞優質的文章或報導。

「打賞經濟」這兩年很熾熱,各種直播頻道捧紅了很多網紅,粉絲透過購買虛擬的禮物向直播主打賞,而這些禮物就由直播主和平台互相分成。除了中國特別熾熱外,台灣的 17 和 UP 都愈做愈大,而且也相繼宣布支援加密貨幣,其中 UP 更推出自己的代幣「GiFTO」。

 

相較於只是接受比特幣和以太幣支付的 17,UP 推出 GiFTO 就非常進取,雖然目前也是用於打賞用途,但 UP 計劃讓 GiFTO 也能用於不同的平台的打賞用途,並藉由捧紅平台網紅而提升 GiFTO 的價值,而不是受限於比特幣或以太幣的價值。

也許不是每一個人都願意每月訂閱文章,但相信不會介意為一篇好文章給予打賞。打賞未必要「一百幾十」,如果是 1 港元、10 仙美金水平的話,相信就不會介意。事實上正有香港人在研發名為「LikeCoin」的代幣項目,以 Nano-Payment 角度來解決打賞文章的困難點。

 

降低微額支付成本、區塊鏈技術助創作人得到收入

很多香港人都有在網上消費,而付費方式大概都是信用卡、PayPal 或八逹通之類。不過對商戶來說,這些支付工具都有一筆不低的手續費,由 1.5% 到 3% 不等,而且還有最低收費的問題,以 PayPal 為例,2 元的小額支付的服務費就要 2 元,因此如果交易金額很低的話,手續費會大為蠶食利潤。

而 LikeCoin 就希望透過代幣的方式來解決這問題。試想像要打賞一篇文章,但由於信用卡最低消費而可能每次都要 10 港元的話,人們還會否樂意打賞?而透過代幣的方式,即使打賞的只是 5 毫也可以,而且交易成本可能只需 0.1 仙,那幾乎就沒有任何理由不樂意打賞。

 

LikeCoin 為了鼓勵把代幣用於打賞,合作網站能把少量的 LikeCoin 送給用戶,並設有期限,需要在時限內用了,否則會回到 LikeCoin 的代幣池,以鼓勵用戶拿來打賞而非囤積。而不論是創作者或網媒,收集到的 LikeCoin 也能一次過轉換回一般的法定貨幣,手續費就會相對較低廉。

有趣的是,LikeCoin 利用區塊鏈技術來標識創作者的版權,從而鼓勵創作。舉個例子,一位攝影師的照片被用於其他網站的文章時,能透過 LikeCoin 的技術記認,當這篇文章獲得讀者的 LikeCoin 時,攝影師也能得到一定的分成,而且確認使用過圖片的方式也自動化而不能抵賴,幫助到真正的創作人。

 

借用讀者電腦資源做公益運算可創三贏

當然,有些人真的連少少的打賞也不樂意,但是否就不能從這些人身上得到貢獻呢?其實還有一個辦法,只是近期看來有點「政治不正確」,那就是在讀者閱讀時借用他們的電腦運算資源去挖礦。

早前盜版資源網站海盜灣被發現植入代碼,在沒有通知用戶的情況下擅用他們的電腦運算資源來挖幣,而香港的 Baby Kingdom 也發現被入侵,植入了類似的代碼。誠然這是犯罪或不道德,但問題並不是挖礦這事,而是沒有通知用戶,也過份地搶用電腦資源。如果一切是建基在網站和讀者雙方同意的協議下來做,就沒什麼問題了。

其實這種借用使用者電腦資源的作法並不新鮮,早在十年前,IBM 就已經有類似的計劃。IBM WCG 運用了網格運算(Grid Computing)技術,讓全球不同電腦使用者安裝程式,當使用者不用電腦時才會運作,透過集合這些閒置運算資源來運算一些像癌症研究、新藥研發、改良稻米基因消除糧荒的工作,是全球最大的公益網格運算平台。

 

如果覺得要讀者幫忙挖幣太過市儈,那用於這方面的公益運算就很好。例如當讀者閱讀免費內容時,會在背景同時運算這些科學研究,而研究團隊則支付運算費給網站。只要確保運算並不會導致使用者電腦損毀, 這樣就能在做公益之餘,同時支撐網站運作,提供免費內容給讀者,而讀者也能得到無廣告騷擾的閱讀體驗。

當然只要跟讀者協商好,即使是把運算資源用在挖礦上也沒什麼不道德,這只是等價交換的問題:讀者能得到無廣告的免費內容,代價只是借出閒置運算資源,其實很公道。事實上挖礦是維持加密貨幣運作的必要工序,並非只是讓網站獲得代幣圖利,隨著區塊鏈廣泛應用,借出運算資源可能是為其他有意義的區塊鏈應用提供支撐。

 

總結:拋磚引玉讓更多人思考新科技如何協助網媒

或者有些人覺得這些只是空中樓閣,但也可能只是大家缺乏想像力。誠然筆者也不認為這些建議百分百能成功,但全新技術的出現可以解決一些以前大家以為解決不到的問題,筆者只是拋磚引玉,希望更多人思者怎樣從傳統的廣告、訂閱、籌款的方式中為新媒體找到全新的出路。

而筆者最希望是能有更多人相信新科技新技術,對新科技保持開放的態度不斷批判、求真,而不是什麼都先加上標籤:比特幣是洗黑錢或是 ICO 都是騙人。也許我們正站在傳媒某個歷史關鍵的創新分水嶺也說不定,想像力永遠是創新的來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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